图形与几何研究空间中的形状、大小、位置关系及变换,是数学的重要支柱。
基础概念:
点、线、面、体: 空间的基本元素。点无大小;线由点构成,有长度无宽度;面由线构成,有长宽无厚度;体由面构成,占有空间。
基本元素关系: 点与点(重合、距离);点与线(点在线上/外);点与面(点在面上/外);线与线(平行、相交(垂直是特殊相交)、异面);线与面(线在面内、相交、平行);面与面(平行、相交(垂直是特殊相交))。
角: 从一点引出的两条射线构成。按大小分:锐角(<90°)、直角(=90°)、钝角(>90°且<180°)、平角(=180°)、周角(=360°)。相关概念:对顶角(相等)、邻补角(互补)、同位角、内错角、同旁内角(平行线判定与性质的核心)。
平面图形:
三角形:
定义与分类: 按边:不等边、等腰(含等边);按角:锐角、直角、钝角。
核心性质:
内角和恒等于180°。
任意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,之差小于第三边。
外角等于不相邻两内角之和。
重要线段:中线(交点重心)、高线(交点垂心)、角平分线(交点内心)、垂直平分线(交点外心)。各有独特性质。
全等三角形: 形状大小完全相同。判定定理(SSS, SAS, ASA, AAS, HL(仅用于直角三角形))。证明线段/角相等的利器。
相似三角形: 形状相同,大小成比例。判定定理(AA, SAS相似, SSS相似)。性质:对应角相等;对应边成比例;对应高/中线/角平分线/周长比等于相似比;面积比等于相似比的平方。比例线段、测距的核心工具。
四边形:
一般四边形: 内角和360°。
特殊四边形:
平行四边形: 对边平行且相等;对角相等;邻角互补;对角线互相平分。是中心对称图形。
矩形: 特殊的平行四边形。所有角是直角;对角线相等。是轴对称(2条)和中心对称图形。
菱形: 特殊的平行四边形。所有边相等;对角线互相垂直平分且平分对角。是轴对称(2条)和中心对称图形。
正方形: 特殊的矩形和菱形。具有矩形和菱形的一切性质。是轴对称(4条)和中心对称图形。
梯形: 仅一组对边平行。等腰梯形(非平行边相等,底角相等,对角线相等)和直角梯形(有一个角是直角)。
圆:
基本元素: 圆心(O)、半径(r)、直径(d=2r)、弦、弧(优弧、劣弧)、圆心角、圆周角、弦心距。
核心定理与性质:
同圆或等圆中,半径相等,直径相等。
垂径定理:垂直于弦的直径平分弦且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。及其逆定理。
圆心角、弧、弦、弦心距关系: 在同圆或等圆中,四者中有一组量相等,则其余各组量都相等。
圆周角定理: 圆周角的度数等于它所对弧上的圆心角度数的一半。
推论: 同弧或等弧所对的圆周角相等;半圆(直径)所对的圆周角是直角;90°的圆周角所对的弦是直径。
圆内接四边形对角互补,外角等于内对角。
切线性质:切线垂直于过切点的半径。切线长定理:从圆外一点引圆的两条切线,切线长相等,且该点与圆心的连线平分两切线的夹角。
与圆有关的位置关系: 点与圆(点在圆内/上/外);直线与圆(相交(割线)、相切(切线)、相离);圆与圆(外离、外切、相交、内切、内含)。判定依据:距离与半径的比较。
立体几何:
常见几何体:
柱体: 棱柱(侧棱平行,底面为多边形)、圆柱(底面为圆,侧面展开为矩形)。体积(V) = 底面积(S) * 高(h)。
锥体: 棱锥(一个多边形底面,侧面为三角形)、圆锥(圆形底面,侧面展开为扇形)。体积(V) = (1/3) * 底面积(S) * 高(h)。
球: 所有点到球心距离等于半径(r)。表面积(S) = 4πr²;体积(V) = (4/3)πr³。
视图与投影:
三视图: 主视图(正前方)、左视图(左侧方)、俯视图(正上方)。反映物体长、宽、高三个方向尺寸(主俯长对正,主左高平齐,俯左宽相等)。
展开图: 将立体图形表面沿某些棱剪开平铺成的平面图形(常见于柱、锥)。
图形变换:
平移: 图形上所有点按相同方向移动相同距离。形状大小不变,对应点连线平行且相等。
旋转: 图形绕某固定点(旋转中心)转动一定角度。形状大小不变,对应点到旋转中心距离相等,对应点与旋转中心连线所成角等于旋转角。
轴对称: 图形沿某条直线(对称轴)折叠后能完全重合。对称轴是对应点连线的垂直平分线。
位似: 图形按一定比例放大或缩小。位似中心是对应点连线的交点,相似比等于位似比。对应边平行(或在同一直线上)。
总结: 图形与几何的学习重在理解概念本质、掌握核心定理、培养空间想象能力和严谨的逻辑推理能力。通过大量练习,熟练运用各种解题技巧(尤其是作辅助线和方程思想),注重解题规范,并善于总结归纳模型和易错点,就能在各类考试中游刃有余。记住,“无图慎思量,定理是桥梁,辅助线破壁,数形结合强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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